紫金园商务写字楼C108室
合同编号:010316 中央空调维保合同范本
甲 方: 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 (以下简称甲方) 乙 方: 北京众运生达科技有限公司 (以下简称乙方)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,同意签订本保养合同,合同内容如下: 1. 乙方为甲方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对空调机组作保养服务: 机组地点: 2. 保养及保修机组型号及数量:克莱门特机组型号:PSRHHD-1201 数量:2台 3. 乙方工作内容: a. 乙方负责委派专业技术员对甲方机组进行1次详细的检查工作; b. 在合同有效期间每1 个月对机组进行一次保养工作; c. 乙方负责设备的开机前和关机后的检查工作。 d. 乙方负责对甲方员工进行一次一天的有关机组的培训; e. 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机组保养、维护工作,包括检查、调整、维护合同内的空调设备及起动柜内之设备与装置、及所有控制指示零件。并定期检查、测试系统的功能及电器设备。 f. 具体方案及报价详见方案书。 4. 合同期限: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,合同期为壹年。 (本合同的年度按此计算)。 5. 保养总价: 保养总价为人民币叁万叁仟壹佰元整(小写¥33100.00) a. 上述价格包括机组保养工作,但不包括提供以下内容: 1)、 配件及物料(配件及物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报价另行收费) 2)、 除附页所述工作之外的任何维修工作。 3)、机组以外的设备修理工作。 4)、由于外部因素引起的故障或损坏的修理工作(如水管破裂、地震或其它人力不 可抗拒的事故) 6. 付款方式: a. 合同签订后,乙方进场施工前,甲方支付合同款的80%,合同期满后经过验收后再支付合同款的20%。 b. 公 司 全 称:北京众运生达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全称:中国工商银行玉泉路支行 开户行帐号:0200063009200028475 7. 甲方责任与权利: a. 合同签定前,甲方各空调设备应处良好及正常状况,并提供设备说明书及调试报告给乙方; b. 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维保款项,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误付款,甲方同意按本季度维保款的1%弥补乙方的损失; c. 合同期内,未经乙方许可,甲方不得擅自修理及拆卸设备元件等; d. 若乙方未能按冷冻机年检检查项目细则要求进行保养工作,甲方有提前解除合同的权利。 乙方责任与权利: a. 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规定支付保养费,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停止提供服务,直至款项付清为止; b. 因乙方未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维保工作,影响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,并导致产生维保费用不能按时支付的,责任由乙方负责; c. 提供良好技术人员和工具仪器,最佳服务质量和态度,严格按照开利机组的保养标准做好维护保养工作,并认真填写运行报告,使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; d. 乙方接到甲方报修或日常维修时,工作人员提供书面解决修理方案供甲方参考; e. 乙方及时了解机组运行情况,在制冷期内每月检查一次,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提供设备运行报告; f. 配件更换时,乙方负责提供原厂配件(费用另行报价); g. 对保养后的设备提供一年的技术支持及维修费服务。(压缩机维修;蒸发器、冷凝器维修等属于大修范围的不包含在免维修费服务内,不包含维修时产生的材料及配件费用)。 8. 其它条款: a. 如有机组发生故障时,请与乙方工程师联系,乙方收到通知后会及时到达甲方处提供服务,提供24小时服务。 b. 合同签订后,甲方与乙方均不能随意终止合同。 c. 每月保养结束后,乙方将向甲方提供检查报告及故障隐患清除之建议。 d. 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协商未果,如须以诉讼方式解决的,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。 e.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,双方可另行商定并签定协议作为合同附件。 f. 本合同一式二份,甲方执一份,乙执一份。
甲 方: 乙 方: 北京众运生达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: 公司地址: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路路8号紫金园商务写字楼C108室 电话: 电话: 010-88693316 授权代表签章: 授权代表签章:王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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